為規范采購人及代理機構政府采購行為,依法確定政府采購方式,落實推進信用評價管理,8月3日,財政管理運營部召開政府采購業務培訓,對《依法確定政府采購方式》、《采購人及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管理暫行辦法》進行了宣講。
通過本次培訓,進一步落實了采購人主體責任,要求在選擇采購方式時做到政府采購方式應符合實際需求、情形適用得當、依據客觀充分、程序嚴格規范,加強了采購人主體責任監督,完善了代理機構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。
綜改區各工作機構、事業單位及派駐機構,共計40余人參加了此次培訓。